•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4 15:57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1号,联系电话:0563-2710758,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发布信息719条,其中上级和本级关于金融领域的各项政策文2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2条,动态信息和政策解读156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均按照要求给予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政策法规栏目发布最新金融部门政策法规2条,解读信息4条。及时查收受理网民留言,并交办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及时做好留言回复及跟踪,全年共办理政民互动平台网民来信6件。二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2023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宣城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并就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政策问题进行解读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栏目建设。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并依据《目录》要求下设“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名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安全防范”三个栏目。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不实、违法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各类培训和现场整改会,主动学习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参加轮训活动。及时召开机关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培训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部门、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科室,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齐抓共管。二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台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网上测评,并要求各部门对照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明确信息公开数量,调动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参与积极性,将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日常考核评价;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常规普法活动、参与电台《百姓热线》栏目、《12345热线接听》等线上+线下宣传方式,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我局信息的需求,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说明。公开了2022年度市金融监管局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二是更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名单、金融安全防范两个专栏,更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动态6条。三是加强金融审批信息公开。规范公布2023年《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及时准确发布金融审批信息11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