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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54D/202306-0010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成文日期: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54D/202306-0010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1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6:37 来源: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全市治超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抓细抓实我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各项任务,持续推进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治超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践行为民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依法治理,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二、坚持两个至上,强化责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综合监管、科技引领、保障有力”的治超格局,准确把握全市治超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扎实推动全市治超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治超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辖区治超工作,要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县市区治超办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行业部门治超监管责任,紧紧围绕年度治超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目标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治超工作人员若有变动,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备。

三、开展“百吨王”车辆专项治理,强化路面执法力度

(三)深入开展“百吨王”车辆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要持续加大“百吨王”查处力度,开展“百吨王”专项治理行动,建立“百吨王”溯源追查制度,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进行装载源头、改装源头、运输企业源头溯源和查处,提升源头、路面、事后全链条惩戒能力。对遮挡号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重点打击,保持对“百吨王”治理的高压态势。

四、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源头监管体系

(四)动态调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排查货物装载源头,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将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商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货运源头单位,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一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5月30日前,各县市区治超办要将辖区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规范要求统一上报市治超办,市治超办将纳入年度“双随机”进行抽查。

(五)强化源头单位联合监管执法。市治超办将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明确各市直单位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各县市区要按照“应监管尽监管”原则,对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分门别类建立监管台账,通过推进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接入部省共建治超联网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化监管,对设备接入率、联网率、车辆进出场超限率进行管控,并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四次。依据不停车检测数据、源头称重数据、查处车辆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对涉嫌违规装载的货源单位,增加检查频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上路。要会同相关部门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水泥分载点、砂石料场等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违法超限配载。

(六)压实源头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健全货物装载源头倒查机制,对经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倒查货运装载源头,对违法装载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定期对各类源头企业违法数据及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的开展检查巡查,及时进行通报,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一问题长期存在的运输、源头企业,应提请同级安委办,纳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督促整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坚持联合执法,完善网络化路面管控体系

(七)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保持路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要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省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方案》文件规定,重点整治未严格执行治超联合执法政策依然单独处罚的行为,严格履行联合治超工作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信息交换和共享。发现社会人员在治超站(卡)点,尾随、盯梢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及“黄牛”带车等行为,要协调公安部门予以打击。

(八)强化固定治超站功能。市本级、广德市、泾县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压实管理责任,认真履行治超职责,确保固定治超站所在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下。

(九)规范开展流动联合执法。各县市区要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制定流动执法计划,实行路警联合或分区域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或指定执法场所称重检测,消除违法状态后依法处理。要根据动态检测监控卡点及所属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数据,定期分析研判违法超限超载、遮挡号牌、逃避检测等情况,主动出击,精准打击,提高查处质量和效率。

(十)抓好农村公路治超。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通过采取流动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针对绕行农村公路、短途运输砂石料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加强溯源管理,对违规装载企业及运输目的地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切实管护好农村公路,让沿线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路、舒心路。

六、建立区域联动执法机制,推进治超工作一体化

(十一)深化省际联合执法。完善长三角南京都市圈毗城市、皖浙赣闽四省八市等省际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以市(县)为主定期交替牵头执法机制、日常协作联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强信息共享,探索形成覆盖全、易执行、可推广的省际协作经验。

(十二)巩固提升市内区域协作。各相关县市区按月定期组织区域治超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交流协作。建立毗邻公路24小时联勤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要加强超限源头情况研判,找准治理目标和重点,做到管控合理,提升超限超载治理实效。

七、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治理能力

(十三)强化部省共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和应用。市本级要积极推进部省共建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市、县、站四级部署,推进交通、公安信息互联工作,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各县市区加强系统运用,强化站点设施设备维护,全面提高数据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十四)完善治超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范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及动态检测卡点,推进动态检测卡点非现场执法与超限检测站现场执法优势互补,结合路面、源头治理高压态势,要始终保持动态检测卡点高接入率、高联网率、低超限率,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管网。

(十五)着力规范非现场执法。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要求,严把数据技术审核关,立案法制审核关,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加强案件调查处理,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守执法办案期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决。要完善与司法机关衔接机制,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要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主体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对已强制执行的,要注重典型案例宣传,达到震慑作用。

(十六)强化治超信用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信用治超等制度,对逾期未处理企业及车辆纳入货运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驾驶人员诚信考核范围;对屡罚屡犯,严重违法车辆、个人及企业纳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名单。对信用较差的企业,要适度提高行政检查频次,并开展政策宣讲、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

八、严格目标考核,落实治超主体责任

(十七)严格目标考核。市治超办将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细化分解全市治超考核目标内容,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治超考核工作。

(十八)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对货运车辆源头监管、货运装载源头及大件运输企业监管、路面联合执法等环节加强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要创新执法监督手段,健全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力促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提升自身能力,强化宣传总结

(十九)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要按照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以治超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期间查摆问题“回头看”,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推进“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进一步规范执法,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交通运输治超执法常治长效。

(二十)抓好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以深化为民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为重点,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治超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治超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治超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二十一)夯实治超基础工作。各县市区要重视治超日常工作信息、图片视频、统计数据等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总结提炼治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全市推广工作。要做好联合执法案卷整理上传工作,每季度初上报季度治超工作总结、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责任主体认定情况。

(二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今年治超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加强治超常态化宣传,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公开曝光治超典型违法案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理解治超、支持治超、监督治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