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宣城市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人员的备案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备案、报告事项指引》(皖金〔2019〕3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该公司董事由唐红星变更为胡君。
二、核准该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由唐红星变更为胡君。
三、核准该公司章程中与国家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条例及相关融资担保公司法规存在出入的条款、一些专有名词、公司经营期限、突出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特性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四、同意上述变更事项的公司章程变更。
请通知宣州区瑞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核准备案的事项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