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同意宣城市鑫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公司高管人员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融资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备案的通知》(皖金函〔2017〕16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由张建华变更为王萍。
二、核准公司经理由胡孝友变更为程兵。
三、核准袁华强担任公司监事。
四、同意上述变更事项的公司章程变更。
请你局督促宣城市鑫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核准备案事项及时到县监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