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社会监督

宣城市金融办关于公布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6 08:30 信息来源:宣城市金融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按照《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皖政〔2015〕6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37号)要求,我单位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已根据2017年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和“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等工作调整完善,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市金融办

                  2018年1月16日

 

 

 

目   录

 

一、行政许可(含工商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一、行政许可(含工商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一、监管对象

辖区内已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监管内容

1、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准确齐全。

2、检查融资性担保机构机构管理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情况,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情况,融资性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

三、监管方式

 1、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进行初审以及年审业务。        

 2、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3、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       

 4、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5、根据投诉举报和上级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管措施

(一)明确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根据融资担保公司行业发展特点制定,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标准、检查内容、检查分工、检查要求等。

2.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检查前应出示证明文件,检查采取现场检查账簿等书面材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公司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现场检查结果。应当以现场检查报告形式向被检查公司反馈,需要整改的应当提出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

4.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申报资料审查。

设立及变更融资担保公司,由融资担保机构市级监管部门先进行审查。设立及变更所需审查材料目录参考《关于印发〈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皖金函﹝2014)351号)。

(三)实施现场检查。

1.融资担保公司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许可。2.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3.融资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4.融资担保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变更是否取得批准。5.融资担保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实施非现场监管。

融资担保公司按照统计要求向县级以上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定期上报相关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应覆盖融资担保公司的相关业务经营。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部门根据融资担保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监管,并作为是否需要加强现场检查的参考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加强层级监督。市金融办对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单位是否履行监管责任进行监督问责;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处理进行监督问责;对交办的案件是否认真调查并按时报告调查结果进行监督问责。

2、加强人员监督。违法转报融资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违法进行现场检查的;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未及时报告或者处置重大风险事件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金融办加强人员监督,重点对监管人员是否定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监管措施、是否认真上报监管统计报表事项进行监督问责。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监管责任追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实施相应的追究方式。包括: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给予行政处分、没收和追缴违法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指引》,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严格按照《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的规定办理。如:严格层级审批制度,控制细化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等。

4、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