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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8 14:29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居民人均收入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农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下基础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农民增收,关系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全局。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要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21元,增加723.8元;增长8.8%,增幅高于全国0.4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省农民收入一直处于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达到10821元。这既有国家惠农强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强的因素,也与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持续加快有关。同时,受惠于我省开放程度显著提升,农民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加,工资性收入快速增加。

  不仅仅是增速加快,城乡差距也在缩小。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44,比上年同期缩小0.01,低于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2。近五年来,农民年均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差距变化,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我省收入分配日益公平,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长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专家指出,农民收入增速高位运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为今后五年城乡携手,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下了良好基础。

  面向未来,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其中协调发展行动,就是要求加快建设城乡区域一体发展新体系。在共享发展行动上,要求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位次进一步提升;力争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人均收入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

  这些都意味着,未来“三农”发展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撑,农民腰包必将持续“鼓起来”。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经营效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今年种粮没挣到钱,年景不好,粮食价格也不理想。”近期,记者先后赴霍邱、萧县、凤台等粮食生产大县采访,当地种粮大户纷纷对种粮效益下降表达忧虑。当前,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我省农民主要收入来源。种粮效益下滑,势必拖住农民奔小康的步伐。省经济信息中心专家分析认为,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总需求低迷和产能过剩并存,我省农民收入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仔细分析原因,及时化解风险。当前,在看到积极因素的同时,更要警惕支撑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而新动力尚待进一步激活。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回顾近年来我省“三农”发展,可以发现,凡是农民增收快的时期,都是党的农村政策对路、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执行的时期。为此,未来五年需要深化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

  粮食生产的结构性过剩,对农业大省的安徽既是考验,也是机遇。省农委主任孙正东表示,我省将着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今年秋种中,我省首次在41个县市区试点品牌小麦。鼓励各地实施稻渔综合种养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的“双千工程”,预计明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100万亩,努力在农业结构调整上闯出新路。

  在更高层次上释放农业经营增收潜力,未来五年我省已明确围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到2020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4亿人次,年营业收入3500亿元。

  农业投入长期不足是经营性收入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因此,我省从设施和人两个方面入手,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支撑力,提出到2020年建成4670万亩高标准农田,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

  深化农村改革,唤醒“沉睡的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据了解,当前我省正加快研究制定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可以预见,通过改革激活新的增收动力,将成为重点内容。

  今年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63.5元,增长9.4%。其中工资性收入2530.6元,同比增加227.7元,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4.0个百分点,是四大项收入中贡献最大的。因此,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对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具有积极作用。

  对此,我省将加快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同时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在阜阳,当地持续开展“接你回家”行动,把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起来,颇有效果。

  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小,是短板也是蓝海。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探索“三权分置”有效办法,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

  前不久,我省确定在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由此,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实施该项改革的省份之一。“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我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逐步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从耕地到林场再到宅基地,随着农村大量“沉睡的资源”被唤醒,农民财产性收入必将迎来新一轮快速增长。“我省农民收入继续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但增收压力不断加大。”省经济信息中心专家分析提出,需要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增收渠道,多措并举,深入挖掘增收潜力,促进我省农民收入不断增长。(转自:中国安徽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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