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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4 11:40 来源: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城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1号,联系电话:0563-2710758,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主动发布信息782条,其中上级和本级关于金融领域的各项政策文件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4条,动态信息和政策解读2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1件,均按照要求给予答复。

(三)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安排,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台账,明确责任科室,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四)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新媒体发布。我局现存“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022年,发布工作信息128条,订阅用户新增52人,持续增强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政策法规栏目发布最新金融部门政策法规3条,解读信息1条。及时查收受理网民留言,并交办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及时做好留言回复及跟踪,全年共办理政民互动平台网民来信5件三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2022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我市金融助力稳企纾困和“五进促融资”情况及上半年全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按相关要求涉及问题人员,网站信息已删除。)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优化栏目设置。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推进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科学化、合理化。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制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不实、违法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各类培训和现场整改会,主动学习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参加轮训活动。及时召开机关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培训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2年,市金融监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依职权公开比例不高等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积极学习借鉴先进政务公开经验,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实基础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强化政务公开系统管理,全力避免出现“表述不当”、“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三是提高各业务科室信息更新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做到信息及时高效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说明。公开了2022年度市金融监管局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二是加强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信息公开。实时更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动态66条,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三是加强金融审批信息公开。规范公布2022年《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及时准确发布金融审批信息15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