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取消宣城市宣州区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皖金监〔2023〕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督促宣城市宣州区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惠浓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鑫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双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宣州区皖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宁国国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依法依规办理后续处置工作,并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你局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取消上述企业经营资格情况,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防止次生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