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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效应初显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16:32 信息来源:市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经宣城市政府同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宣城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宣城市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从补偿条件与标准、基本操作规程、管理职责与分工、考核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明确市风险补偿资金上限不超过该笔不良贷款(可疑和损失类)本金余额的15%(含50%省级补偿资金);对于首贷、信用贷,补偿标准提高至30%(含50%省级补偿资金);补偿范围为2023年2月1日后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补偿对象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实有市场主体超30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高达95%以上,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该政策出台,能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这类市场主体“敢贷、愿贷”信心,自今年2月份以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型小微贷款累计发放额已突破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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