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组织机构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部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2 09:10 信息来源:市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综合科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宣传工作;研究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国家、省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拟定支持地方金融行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地方金融行业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金融服务科  联系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省内外和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并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有关改革发展工作;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工作;联系保险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协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引导、协调和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指导,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承担地方证券业金融机构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全市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协调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期货市场发展;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金融监管科    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管与预警机制,协同监测并提示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协调组织防范和处置风险,配合开展反洗钱和反假货币等工作;牵头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融资、非法金融活动;搞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