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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金融监管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地址变更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皖金【2020】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宣传贯彻。
附件: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地址变更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宣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6月2日